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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,根据法院工作人员的性质和级别,在网站上对法院工作人员的信息进行不同程度的公开:①对于普通法官和司法行政人员,提供详细的人员名单、任命日期;②对于级别较高的法官,提供出生年月、学历、工作经历等较为详细的生平信息;③对于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,提供姓名、职位、联系方式(办公电话、电邮、通信地址)等。
第二,将司法人员信息与司法人员行为规范及投诉渠道整合在一起,便于公众监督。在法院网站的法官简介栏目,不仅应该提供司法人员最新名单,还应该列明法官行为规范以及如何就法官的行为进行投诉等的规定。这样才能方便公众根据文件的规定,对法官的行为进行监督。
第三,明确信息上传的时间要求。法院网站上的信息不仅应该实时更新,有些信息的公开还应该有严格的时间规定。例如,根据诉讼法的要求,开庭公告应该提前三日公示,但是由于没有针对网络上传的时间规定,许多法院网站上的开庭公告滞后现象普遍。网站发布开庭公告的一个目的是方便当事人亲属和公众旁听,开庭公告发布时间过晚,不利于公众提前作出相应的时间安排。建议对开庭公告的发布时间作出明确的规定,如规定开庭公告应该于开庭日上一个工作日的下午6时发布。另外,裁判文书自判决作出之日起多长时间内上网也没有统一的规定,建议规定“判决书于作出后3个工作日内上载至网站”,重要的案件或公众关注的案件,则可于宣告当日上传到“最新判例”一栏。
第四,丰富和充实年度工作报告内容。法院应该开辟年度工作报告栏目,集中存放历年的年度工作报告。年报的内容至少应包含“大事记”、“案件数据”(可以对前两年的数据进行对比)、“法官及司法人员名单”、“培训”、“经费”、“投诉”等信息。
第五,提升法官薪酬和司法机构财政信息透明度。应当逐步探索公开法官及司法人员的薪酬报告、经费预算与使用情况方面的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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